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 ”规划202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

来源:党委宣传部 作者:教务处 发布日期:2025-05-28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       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 ”规划2025 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辽宁省 教育科学“十四五 ”规划2025 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:
一、 申报类别
       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两类。
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、 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,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。
       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突出内涵 发展、特色发展主题,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,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与关键性问题,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。
       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《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四五 ”规划2025 年度课题指南》(详见附件 1)。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,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。
二、 申报人员
       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、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。
       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,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,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;应具有副高级以上 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 (职务)的,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。
     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三、 申报额度
       学校按各教学单位的讲师及以上专任教师比例分配推荐名额,各教 学单位推荐名额如表所示,其他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项。
四、 申报要求
       各单位须将推荐项目择优排序,切实履行初审责任,加强对课题研 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;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: 已经获得省级及 以上正式立项者,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;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(含各专项课题)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 报;确保青年科研人员的申报比例,各申报单位要确保 35 岁以下的青年 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 35%。
五、 申报材料
1.纸质材料: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(2025 版)》(详见附件2)1 份、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(2025 版)》(详见附件 3)2 份、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4)1 份,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推荐 部门公章。评审书用A3 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将申报人的2 份《匿名 申请书》夹在本人的《实名申请书》 中,材料请按《立项申报汇总表》 顺序依次进行排列。
2. 电子材料: 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, 电子版文件命名为:主持人- 评审书/匿名申请书。
六、提交要求
       请各相关单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。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0日15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,邮件名称标注“2025 年度省规划课题-申报单位 ”,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E202 办公室。
联系人:包媛媛       E-mail:baoyuanyuan@dlust.edu.cn
电  话:86245048

附件:

1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 年度课题指南

uploadfile/file/20250606/20250606123631_573.docx

2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(2025 版)

uploadfile/file/20250606/20250606123646_66.doc
3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(2025 版)

uploadfile/file/20250606/20250606123714_644.doc
4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

uploadfile/file/20250606/20250606123728_828.xls

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
2025年5月28日